事情發生在…99/11/11
在黎明館第7場地(男廁前)必勝客球友打球時,發生了碰撞事件!
導致當時的球友林小姐眼睛受傷,當場流血不止,並趕緊報警送醫!
林小姐事後有聯絡發生碰撞的林先生,並要求負擔部分醫療賠償。
林小姐因當天受傷送醫治療後,醫生診斷為眼球受迫害、眼壓太大
需每天吃藥控制頭痛、眼睛疲勞等,每週複診,不堪其擾
未料到林先生聯繫多次未果,林小姐的家人憤而提告!
由於當時未請警方蒐證,今年1221日開庭在即,林小姐懇請必勝客球友幫忙,
如有人能作證當天的情形,將對她的幫助很大。
由於當天慧雯出差,事發當時不在球館內,
懇請當天有參加球聚的球友,跟雅慧/慧雯告知一聲,
您的舉手之勞,將替林小姐困擾了一整年(或未來的一生)
獲得一個平反的機會!拜託您!
有意願作證者,請向雅慧/慧雯告知。謝謝您的大恩大德!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feph101 的頭像
feph101

必勝客羽球隊

feph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4)